同生遗产继承知多少 与老人同住可多得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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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2:14 青岛新闻网 |
同是一母生,为何遗产继承有多有少?法官说法: 与老人同住可多得遗产 晚报讯“我们同是父母的孩子,为什么她能得一半遗产而我们只能分到一成?”随着四方区拆迁项目启动,民三庭庭长贺星海常常遇到这样的疑问。同样赡养老人,得到的遗 产却不一样多,法官解释,这是因为继承法规定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子女应该得到较多遗产,所以即使子女都尽孝,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因平时照顾老人多理应在遗产分割中得到照顾。去年12月,在湖岛居住了一辈子的章老太去世了,80多岁的老太太生前有5个子女,4个分散在青岛各区居住,小女儿则在10多年前搬来老人家陪伴老人。10多年的时间里,子女们共同赡养老人,逢年过节前来探望,平日里捎点时令水果。“兄弟姊妹做得都不错,可我觉得平时还是我做得比较多,至少老人大部分的饮食起居都是我照顾的。”小女儿说老人去世前后湖岛村改造已经开始,一团和气的兄弟姊妹突然变了样,都想要一份继承权,可偏偏老人去得突然,没留下遗言。老人去世后,三女儿派自己的儿子住进老屋,意思是要争得利益。气愤的小女儿将哥哥姐姐都告上了法庭,希望法官帮忙理清家务事。 法官韩晓雷解释,《继承法》明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中继承份额的确定必须遵循几个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中不管继承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是怎样的,如果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他表示,现在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越来越少,同住不但能从生活上照顾老人,对他们的精神也是种慰藉,这样的行为应得到鼓励。 昨天,四方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官分配了章老太的遗产,小女儿获得5成财产的继承权,剩下的财产由其他4个子女平分。经过法官的说理,5个兄弟姊妹都表示接受判决不再上诉。 贺星海庭长介绍,今年湖岛、水清沟、河西村都面临拆迁,按照以往经验,一有拆迁开工,继承官司就要翻番,希望市民能够了解一下相关法律,合法合理地处理财产。(赵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