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立自称并不知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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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2:45 生活报 |
东东 本报讯近日,由影星张国立和邓婕夫妇参股投资的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被诉拖欠广告费6.88万元。目前,北京市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5年1月,双方协议约定在原告公司发行的杂志为国立·邓婕化妆品公 司投放两期广告,广告费6万元,但被告公司至今未支付。另国立·邓婕化妆品公司广州办事处于2005年4月委托原告派发其公司产品海颜坊面膜的免费赠品,协议约定的派发费用8800元,该公司至今也未支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广告费6.88万元,赔偿损失414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据了解,2004年10月,张国立和邓婕夫妇联手一家上市公司投资成立了以夫妻二人名字命名的被告公司,二人参股20%并分别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16日,张国立表示,他和邓婕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平时也很少参与公司的经营,因此并不知情。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