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男方付“处女膜修复费”:法律竟为腐朽观念撑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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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3: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张强、李芳同居4年后分手,李芳的惟一要求是让张强为她联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并支付费用,并将该要求写进“分手协议”。由于张强不履行协议,李芳向法院起诉。北京西 城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判决张强付给李芳5万元。(15日京华时报)评论 表面看,是李芳赢了,但实质上是李芳输了。从一开始签订这份协议时,她就输了。她输在了陈腐的贞洁观念上,屈从了男权文化的威压。她把自己身上那层鬼知道究竟有多少用处的皮膜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仍然以一个老式女子的价值标准来判定贞洁观念,完全放弃了一个现代女性在人格、尊严、个性等精神品格上的理性认定和鉴别标准。这份协议从本质上来说是腐朽的,它不仅想用现代医药确认处女膜的价值,而且再次赋予了其作为阳具中心的男权秩序里被征服的象征意义。 法院的判决恰恰从法律上支持了此种腐朽观念。法院的判决是符合程序正义的,但却有损实质正义。 处女膜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打算靠修复手术再度赢得另一位男人的信任,不是欺诈是什么? ——王学进(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