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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统考后不得再进行测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4:1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昨天,市教委公布2006年中招实施方案,本市中招本周起正式启动,并首次公布了“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报考方案。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根据学校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填报志愿,但不得在统考前后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今年,对于中考报名条件,本市对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

做出明确的规定:符合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外来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等条件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该方案首次明确了本市中招自主招生机制,以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自主招生规模(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参与自主招生学校须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本区和外区)、对象(特长要求、考分要求),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备案后公布。

  ■晚报提醒

  时间节点:今年中考报名截止日为3月1日,本市常住户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后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本市跨区县就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实施,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25日、26日。符合回沪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初中毕业生来沪参加升学,个别报名由各区县中招办受理,报名时间为5月27日、28日。

  考试安排:体育和理化实验技能安排在4到5月。思想政治安排在5月20日。其他考试科目安排在6月17日、18日两天举行。作者:□杨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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