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卫生部接受捐款将寄捐赠收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2: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莹)卫生部前天发布《卫生部接受社会捐赠财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接到捐款后,卫生部将向捐款人寄送统一的捐赠收据,并及时向捐赠人反馈善款使用情况。

  《办法》指出,卫生部要指定并公布接受捐赠款项的收款人名称、地址和银行账户。当收到捐赠善款后,卫生部要按汇款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开具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捐赠

收据,并将收据及捐赠证书及时寄送给捐赠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