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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健康: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7:4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谭克扬 通讯员 刘后红 康平 罗甜甜

  “有了健康,才有小康。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为农民健康服好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卫生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2月15日,省卫生厅厅长刘家望刚刚审核完一批乡镇卫生院报建方案,接受记者专访第一句话就道出了“十一五”卫生工作的重点。他说,“这期间,我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要推广到全省所有村组,力争使全省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上升1-2岁。”

  刘家望充满喜悦地说,“十五”期间,我省投资14.34亿元,完成了119个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个市州紧急救援中心和112个市县传染病院(区)建设。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疫情报告网络、省市县乡村五级疫情监测网络。投资3.8亿元,完成了900多所乡镇卫生院的兴建、改扩建及医疗设备配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稳步推进,全省已有594.8万农民参加,农民报销住院和门诊医药费达1.39亿元。

  “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如何进一步发展?有哪些主要目标、将在哪些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刘家望指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农村劳动力、振兴城乡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五年内要建立基本设施齐全、队伍素质较高的全省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使农村防病治病有个好的网络。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农民看病就医有个好的保障。要努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到2010年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将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同时,要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条件。

  实现上述目标,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呢?刘家望说:一是要按照“强县、建乡、管村”的农村卫生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卫生机构要实行建、管并举,重在能力建设,继续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其服务、指导、管理农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多为农村培训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医务人员,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按照“实用、够用、管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努力提高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建管结合、重在管理,一村一室”的原则,抓好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并依法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市场。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机制,实现对公卫事件的快速反应、报告和处理,实现对目标人群的及时有效救治。认真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措施,加强对非典、人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加强计划免疫,使“五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血防工作,有效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达到90%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到2010年,合作医疗要覆盖到全省122个县市区的所有农业人口,力争使农民参加率达到80%以上。并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特别是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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