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医院首推单病种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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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8: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记者张心琴实习生许建伟 本报2月18日讯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单病种限价制度被首次引入省城。历下区人民医院拟于今年在部分临床科室试行单病种限价。 18日下午,历下区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历下区人民医院关于试行单病种 限价的实施意见(草案)》。据了解,这是省城范围内医院首次施行按病种收费的制度。单病种限价,即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对单一病种确诊后,从入院检查、治疗到出院限定最高医疗费用,如果治疗费用超出最高限价,超出部分将由医院科室来承担。 历下区人民医院将专门成立单病种限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限价病种最高价格的流程是:首先,由各临床科室选取拟实行限价的病种上报医务科。然后,由各科主任组织拟定这些限价病种的基本治疗方案,详细研究如何削减各种费用,列出具体项目及费用。最后,限价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市场调查,并结合限价病种近几年的收费情况,由限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单病种限价标准并组织实施。 接受单病种限价治疗,患者将与医院签订一份《单病种限价收费协议书》。协议书的版本正在制订中。 目前该院确定了九种比较常见、技术成熟的病种试行单病种限价:外科:阑尾炎、腹股沟疝、下肢静脉曲张;妇产科:平产、侧切、剖宫产、无痛人流;眼科:白内障、青光眼。 2004年8月,国家卫生部下发文件,将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确定为按病种收费的试点省(市)。我省济宁、莱芜、枣庄等地部分医院已经实行这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