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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年轻男子盗窃被殴致死 七名村民被警方传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0:11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何健华

  2月13日深夜,一名年轻男子在南宁市坛洛镇富庶村岜内坡盗窃变压器,被愤怒的村民打成重伤,在送往医院救治的途中死亡。参与打小偷的7名村民也因此被当地公安机关传讯。

  此事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由此也引出了一个话题——抓住小偷后,我们该怎么做?是拳打脚踢以泄愤,还是依照法律将小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村民:打小偷没想到是违法

  记者在岜内坡采访时了解到,此次是该坡第二次变压器被盗。第一次是在2004年,当时变压器被偷后,坡里停了几个月的电。“这次小偷虽然没有偷走变压器,但搞坏了变压器,使我们好几天用不了电。你说,我们能不气愤吗?小偷就该打!”提起此事,部分村民仍然怒火难消。

  也有许多村民说,打小偷肯定是不对的,但是愤怒的时候,往往没有考虑到后果。“如果以后抓到小偷,我们会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应该不会那么冲动了。”

  警察:抓住小偷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日,记者在富庶派出所了解到,2005年11月9日晚11时许,有3名男子到一村子偷窃变压器,被缴角坡和泌池坡两村村民发现。200多名村民将窃贼团团包围在一甘蔗地里,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富庶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以喊话形式展开攻心战。不久,一毛贼自动从甘蔗地里钻了出来。第二天天渐亮时,另一毛贼也乖乖“投降”,只有一名男子逃脱。“这些村民的法律意识特别强,能及时将此事交由我们公安机关处理,这种做法值得提倡。”富庶派出所的黄教导员说。

  黄教导员告诉记者,去年12月,有一名男子在扶绥县中东镇偷了一头牛,拉到富庶卖。群众发现后,并没有痛打偷牛贼,而是及时向派出所报警。黄教导员认为,群众的做法是很正确的。

  律师:以暴制暴给自己带来麻烦

  南宁市中司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说,村民抓住小偷后,都不能违法的以暴制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报警,将小偷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以暴制暴的方式不仅给他人带来难以想象的伤害,也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这个事件,希望人们增强法律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编辑:杨东作者:何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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