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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来工子女不合理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0:14 南方新闻网

  两会报道

  提案点击

  提案名称:关于取消外来工子女借读费等不合理负担

  内容摘要:市政协委员吴继祥表示,去年3月,国家出台了新的规定,今后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等。紧接着,各地教育和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也纷纷下发文件表示,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凡符合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范围和条件的,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借读费。

  就此,吴继祥认为,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珠海市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其中一条是必须在珠海持续居住满5年以上的外地居民,其子女才能享受当地普通生的同等待遇,其中包括外来农民工的子女。据了解,目前珠海市香洲区按每名外来工子女每学期收取800元的借读费,而斗门区则对非本地区户口每名农民工子女每学期收取500元的借读费。但这并不包括额外向外来工子女收取其他的捐资助学费用,加重了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吴继祥表示,这些做法,显然与国家出台的“今后将不再对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及摊派费”等精神相抵触。

  因此,吴继祥向大会建议,珠海市应当按照中央的精神,珠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应该发文明确执行国家的上述政策,免除在珠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择校费及各种摊派费用,对移民子女的教育也应统筹安排,让他们享受和珠海原住民或城市居民子女一样的公平教育条件。

  记者点评: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珠海市市长王顺生表示,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收学杂费。我们很想知道,是否这些外来工子女,也能够享受“同等待遇”?公平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要求,中央精神既然都已经做出相关规定,珠海没有理由甘居人后。

  统筹:任伟胡明发

  采写:本报记者刘瑾过国亮胡明发

  摄影:本报记者文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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