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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推荐18名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2:25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记者从汕头市教育局获悉:2005—2006学年度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推荐评选工作已启动。本次评选,汕头市的推荐额为:省级优秀学生3名,省级中学“三好学生”15名,共18名,可谓“万里挑一”。按要求各校推荐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中学“三好学生”候选人,均必须张榜公示5天。

  按照规定,省级优秀学生即省“三好学生标兵”,其条件高于“三好学生”,在今

年应届高中阶段(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毕业生中,按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省“三好学生”在全省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学生中评选。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学“三好学生”者,可获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汕头市由省分配推荐的18个名额中,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汕头金中、汕头一中、汕头侨中,各可推荐省级中学“三好学生”候选人2名,濠江区、南澳县、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市直属有关学校,各可推荐省级中学“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在推荐省级中学“三好学生”的候选人中,确实符合省级优秀学生条件的候选人,可同时作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候选人进行推荐(即1人可同时申报两个奖项)。

  (责任编辑: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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