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意外冒出万元营业税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房产证标明住改房,原来是统建房 买二手房意外冒出万元营业税 本报讯(记者 彭建文)吕小姐在莲岳里买一套二手房,产权证上明明写着住改房,但房管局说,吕小姐买的是统建房,还要交纳14000多元的营业税。 昨天,吕小姐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说,之前拿着产权证复印件到房管局咨询,也说是不需要交纳营业税。1月14日,她在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新的产权证上也写着“住改房”,给的单子上也说明不需要交纳营业税。可是后来,房管局的人说,根据内档发现,房子属于解困房,吕小姐得交营业税,产权证上的“住改房”是失误。 吕小姐觉得很冤,她说,这个失误产生了上万元的营业税,而合同是在“住改房”的基础上签订的。目前,业主许先生也说这事跟自己没关系,他也不知情,因为产权证上写得很清楚。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曲先生说,吕小姐买的房子的确是解困房,就要按照统建房的规定交纳营业税。他说,因当年没有统建房的产权补交标准,困难户的资金有限,就实行了房款补交政策。就是说,困难户先交纳60%多的产权,而后补交另外30%多的产权。莲岳里的好些解困房的部分产权都是以往改房的标准补交的。 曲先生还认为,业主许先生应该很清楚,房子属于解困房,产权证有误,就该及时到房管局更改。至于吕小姐和业主许先生签订的合同,双方应该通过法律协商解决。(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