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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空调车票价”官司引出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8:00 光明网
崔清林

  去年11月19日,市民兰增奇在郑州大学东门乘K906空调公交车,投币2元。他感觉车上很冷且空气污浊,要求开空调。车长拒绝的理由是,水管没接上,天气不是太冷,未接到公司开空调的通知。兰先生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2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公交公司空调公交不开空调的行为属于违约,应退还向乘客多收的1元钱,并赔偿相关交通费3元。

  读了2月15日《郑州晚报》这则新闻,笔者认为,这个官司有可圈可点之处。

  首先,兰先生打官司维护的是广大乘客的正当权益,为了多付1元钱而较真“较”出了可贵的公益之心。其次,公交公司说,当时不是太冷,不开空调符合当今提倡的“节约”的精神。若站在乘客立场上,空调公交车不开空调却按空调车收费,这符合收入不高的乘客节约开支的精神吗?最后,笔者觉得空调车票价定的不尽合理,太单一,这才是引发这起官司的根源所在。

  空调公交车不开空调却按开空调时收费的现象,并非郑州独有。许多城市为了提升所谓的城市形象,一味加大空调公交车的参运数量。为了经济效益最大化,一味增加空调公交车的发车频次。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消费水平有限的广大市民,乘公交图的就是它方便、票价实惠。

  不可否认,在许多城市闪亮登场的空调公交车也有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适应一些不嫌其票价贵的出行者的需求的一面。必须承认,空调公交车具有普通公交车不可比的优点。空调公交车的运行成本肯定要大于普通公交车。为了使其票价趋向合理,使公交公司和乘客都不觉得“亏”,是不是可以来个票价多元化:空调车开空调时仍为现票价,不开空调时票价可略高于普通公交车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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