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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原料逃税3000多万 涉案5人中院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9:4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深圳市的四家公司以进料加工为名,大肆走私牛皮革、人造革等原材料,涉嫌偷逃应缴税额3000余万元。近日,涉案的文某等5名被告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8月、12月和2004年5月,邓某、武某(均在逃)向海关备案成立了深圳市迅平展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吴成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鸿达手袋有限公司、深

圳市创高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均为进料加工企业。2003年9月至2004年6月,4公司开始进口牛皮革、人造革、尼龙布等进料加工保税料件,但均未用于生产,全部下落不明,脱离海关监管。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4公司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687万余元。

  迅平展公司、吴成达公司、鸿达公司的厂长文某明知4公司所进口的保税料件均未用于生产即被运走,仍为上述走私企业联系租赁厂房、负责申办进料加工企业备案,以进料加工生产的假象瞒骗海关,掩盖走私的犯罪事实,并负责承租仓库用于存放准备运走的进口保税料件,在走私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被告人文韶康参与走私犯罪,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307万余元。上述4公司的员工郭某、袁某、林某也因涉嫌走私,被提起公诉。

  此外,2004年11月24日,香港司机孙某驾驶粤港货车从文锦渡口岸入境,持迅平展公司进口集中报关单,在明知所运载货物实际重量明显大于申报重量的情况下,仍然驾车入境,逃避海关监管,为走私犯罪提供运输帮助作用。经深圳海关审单中心对其中少报多进部分核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9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文某、郭某、袁某、林某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孙某为走私犯罪分子偷运货物入境,其行为均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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