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工程被骗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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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0:4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一伙人打着承包工程的幌子在株洲骗走6万元现金,出逃3年后以为事过境迁,不料还是栽在了株洲芦淞区警方手中。6万预付金打了“水漂” 2003年5月6日,湘潭籍受害人付某向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侦中队报案称:经熟人“刘晓曾”介绍,付某5月5日从湘潭来到株洲,准备承包芦淞区某单位造价21万元的旧房拆迁工程。在与该单位一自称叫“王伟”的负责人见面并交纳了6万元预付金后,他被 告之第二天即可开工。可是当付某带着民工如期赶到施工现场时,却发现工程早已承包给他人,与其接洽的王、刘2人也就此失去联系。经警方调查,“刘晓曾”、“王伟”均系化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两条“漏网之鱼” 一晃3年过去了。2006年1月25日下午,已成立了经侦大队的芦淞公安分局接到线报:“刘晓曾”在湘潭市雨湖区现身。当晚,经侦大队长程晓光率人赶到湘潭,在雨湖区一拆迁工地上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此人真名叫刘黄,今年37岁,湖南新化县人。他对3年前与人结伙行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王伟”就是其同伙李明,今年50岁,家住株洲市石峰区。考虑到年关将至,逃匿在外的李明可能会回家过年,办案民警放弃了春节休假时间,在李明家附近轮班蹲守。2月12日,警方将李明抓获。 一个也不放过 与此同时,嫌犯交待的一个细节引起了警方注意。行骗时为使付某不起疑心,刘黄自己也假装向李明交纳了1.5万元预付款,这笔钱从何而来?经多次审讯,刘黄终于交待了与另外两名在逃同伙(老乡刘松及其表兄杨新)筹钱并预谋犯罪的全过程。2月15日下午,办案民警赶赴新化县,将刘松、杨新缉拿归案。 本报驻株洲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 言贞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