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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付首期 女方要写自己名 户主之争葬送爱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0:45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晓宁 通讯员 陶福)爱情长跑7年,就在快修成正果之时,却在房子的“名分”之争前止步,不得不让人叹息连连。

  昨天,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披露了小王的经历。

  小王和徐影(化名)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为了相守在武汉,徐影放弃了父母在家乡

给她安排的优越工作,在汉打工。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今年他们看好一套房子,准备结婚。

  小王交了9万元的首付后,徐影坚持在合同上写自己的名字。小王觉得这并非小事,考虑之后也不让步。两人因此闹翻,伤了感情,终告分手。

  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士指出,有关婚前房产纠纷的咨询眼下越来越多,比如父母出钱买房或者一方付了首期等情况,房子到底写谁的名字,常常出现分歧。在此提醒当事人应慎重决定,可写下婚前协议或办理公证明晰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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