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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警方对洗浴场所实行旅馆式管理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0:54 杭州日报

  浴场过夜要登记此

  举对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有重要作用

  在浴场内过夜,不但可以享受到浴场内的各种服务,而且价格又很实惠,这使得浴场成了一部分人的消费新时尚。前日,从绍兴越城公安分局了解到,今后警方将对洗浴场所

实行旅馆式管理,凡在浴场内过夜的顾客,必须进行登记。

  对洗浴场所这一特种行业进行旅馆式管理,是警方日常治安管理的一种全新模式。越城公安分局在首批确定6家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经过两个多月的实践,出台了《通宵洗浴场所旅馆式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凡需通宵接待洗浴人员住宿的洗浴场所,今后将实行浴客登记制度;凡在浴场过夜或者在凌晨2时至早上6时进入浴场休息区域的浴客,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同时将列入旅馆业治安管理范畴;过夜休息区域必须相对独立,并有明显的标志。

  目前绍兴市区共有洗浴场所40多家,其中大型浴场12家。从警方掌握的情况分析,每天在这些大型浴场过夜的人数在200~300人,并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在洗浴场所落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对洗浴场所实行旅馆式管理,对于提高公安机关在这些场所中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位民警这样说。

  (陈波潘建平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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