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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队长授意殴打学员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1:47 江南时报

  备受关注的收容所打架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院获悉,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原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琼某等15人10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13日上午,原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琼某、民警李志某召集该中队五楼的组长学员刘义某等13名被告人开会,宣布将该中队六楼的10名学

员调到五楼的各个宿舍,并授意殴打这些学员。

  当日下午,共有钟某某等15名学员被五楼的学员集体殴打。殴打时,其他学员集体唱歌,以掩盖打人及被害人喊叫的声音。当天傍晚6时45分许,被害人钟某某因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他被害人也被先后送往医院治疗。当晚8时许,被害人钟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被告人刘礼某在深圳市收容教育所解除收容教育后,于2004年7月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塘坑村以人民币50元的价格贩卖海洛因0.78克给吸毒人员刘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据南方新闻网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1日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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