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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药械将“过筛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1:5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伟)2月17日,记者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从近日起到3月5日将对省会行政管辖区域内的15家省级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包括:药品是否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药品使用、购进、验收、储存、保养、出库等制度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特药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

使用其他医院制剂的行为以及使用的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此外,针对制剂室将重点检查是否有制剂许可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有超范围配制制剂行为;是否有擅自销售本院制剂行为;制剂是否按审批工艺配制及是否有不按质量标准全检行为。针对医院的医疗器械,将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的行为,证书是否过期失效。其中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和齿科材料、骨科植入器材为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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