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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管政府投资项目 决策前公示听取市民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2:27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杜绝政府投资浪费,从今年起,我市将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严格管理。

  据了解,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今后对财政全额投资、混合投资中财政投资占30%以上或超过300万元的项目,都要纳入管理范围。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对全市经济、社会或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

施项目,决策前应进行公示或听证,广泛听取市民意见。

  该《办法》还规定,为避免工程实施责任部门或建设单位巧立名目多申请资金,项目可行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超过立项批准投资5%或绝对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要报市政府批准,在获得批准前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兼有其它资金来源的,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筹资方案保证资金到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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