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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把三关规范职业中介 建立和谐劳动力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2:27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劳动力供需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健康、高效的劳动力市场,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制定出台了有关规定,将从三个方面严格把关,以加强对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的。

  这三个严格把关的方面分别是:

  明确六个条件,严把准入关。规定了开办职业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的六个条件,如至少有一家企业担保,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职业介绍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万元的开办资金和不低于5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等。

  建立七项制度,严把管理关。明确规定经批准开办的中介机构,必须在服务场所明示合法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同时,建立了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制度,职业中介成功跟踪服务制度,职业中介机构通报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

  加强联动维权,严把执法关。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成立中介机构联合执法小组,由劳动、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职业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和举报专查,对违法行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罚款、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等处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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