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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抽检未发现含红豆杉食品 沪今后将重点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3:41 东方网

  卫生部近日发布今年第二号公告: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和经营含红豆杉的食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表示,红豆杉一直被列为严禁添加于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禁用物质,本市长期监督抽检中未发现“涉红豆杉”食品。

  红豆杉(又称紫杉)是世界十大珍稀濒危物种,我国一级保护树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博士告诉记者,其具有重要药用价值,可提取紫杉醇用于制备

抗癌类药物;但红豆杉毒性很大,在没有医生的指导下,长期食用可能会产生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白细胞下降等严重毒副作用,中毒表现主要为头昏、瞳孔放大、恶心、呕吐、弥散性腹痛、肌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出现心动徐缓、心脏骤停或死亡。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告诉记者,红豆杉不属于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已将红豆杉列入《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并禁止红豆杉作为保健食品和食品原料使用;严禁食品中添加红豆杉已成为本市食品和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一项例行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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