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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工享受同等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3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民工已成为城镇建设的一支生力军。让农民工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双同”体现了为民理念,同时把城镇建设者、发展动力、力量源泉延伸至“全民”,其目的就是构建和谐,实现“双赢”。但我们应该看到,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在有的地方、部门、行业依旧存在。南宁市迈出的这一步,不但与城乡统筹发展内在要求相符,而且

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政方针一致。

  南宁取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的做法,对各地均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要正视其做法,从关爱农民工、发展生产力出发,重新审视现有的就业政策规定,针对歧视性条款,该取消则取消,该修订则修订,想方设法提升农民工的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利益。

  据报道,广西南宁市取消农民工歧视性规定,户口登记、企业用工、选择岗位和签订劳动合同,一律一视同仁,实现了城乡居民身份同等,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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