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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探索不用“两规”突破大要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7: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左中甫通讯员浦纪)

  “两规”作为纪检机关一种特有的办案手段,在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中,一直发挥着其他手段无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但随着“两规”的长期使用,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去年以来,浦口区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创新办案思路和机制,对少用甚至不用“两规”突破大要案进行了探索和

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两规’的过多使用,容易使办案人员产生依赖心理,降低办案人员在非‘两规’条件下突破案件的能力。”浦口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兆林把这种副作用比喻为“抗生素效应”,“在实际运用中,‘两规’也存在重口供轻证据的倾向,导致有的涉案人员在法庭上突然翻供,增大案件查办难度。”

  针对区县涉案人员相对较少、涉案数额相对较小、案情相对简单、办案周期相对较短的特点,浦口区从创新办案理念和机制入手,牢固树立重口供更重其他证据收集的办案理念,对每一起案件,都注重从外围入手,全面掌控案件线索,深入细致地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形成扎实严谨的证据链,在铁的证据面前,被调查人只能低头认错,对个别拒不认错的,零口供也能放心定案。

  在办案机制上,浦口区在大要案的领导机制中引入了“扁平化管理”理论,即在原有办案领导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改变逐级汇报和指示下传的层级管理模式为多级及时会商的扁平化管理模式,既节省了上传下达的时间,又避免了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提升了对大要案查处的快速反应能力,抢得办案先机。在办案程序上,在查处每一起大要案前,区纪检机关都制定几套可行性调查方案,根据案情进展及时调整,直至案件调查结束。

  据统计,去年以来,浦口区纪委未用“两规”手段自办案件18件,其中要案5件,大案10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给予两名正处级干部开除党籍处分,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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