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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医院遭遇情与法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15 法制日报

  周姑娘的家什么都没有,我当时就想,我要帮她

  周姑娘是河南信阳人,去年过了年,来我们这边打工,在桐乡的一家缝纫厂当工人,小姑娘漂亮,就让当地的流氓惦记上了。2月的一天,流氓把她骗到一家酒店喝酒,周姑娘发觉事情不好,就往楼上的女厕所跑,哪知流氓也跟了进来,周姑娘不从、反抗,那流氓急了,硬是从4层楼的窗口,把周姑娘推了下去。结果周姑娘的颈椎断了3截,气管也断掉了。

在一家医院治了半年,本来该收18万元,医院见她家穷得实在拿不出,就免了她10万元,条件是,她得出院。周姑娘被家人接回了桐乡,这年她才19岁。

  去年11月,周家的一个老乡给我打电话,说了周姑娘的事。他说,你该来一下,给她点儿希望。

  过了几天,我抽了个空子去了。你知道,我看见的是什么?那么冷的天,周姑娘睡在草席上,身上插满了管子,气管、胃管、导尿管、引流管,我翻过她的身子,背上的褥疮都露出了白花花的骨头。我的心真的被震撼了,我惊奇这孩子的生命力这么顽强!再看看她的家,那真叫家徒四壁,什么也没有。她父母的饭碗里泡的是油渣,我们这边牲畜才吃的饲料。

  我问她,出了院有没有医生来过?她摇头。她妈妈说,只要这孩子想活,我们就侍候她。家里的钱干什么?3分钟要给她吸一次痰,买消毒液、吸痰器用的管子,一天要20元。

  我当时就想,我要帮她。大家省下一口,就有这家人的饭。回来后,我跑了几家省里的医院,首先要解决她的呼吸问题,装个人工喉要5万元。我在想办法。以后我又去桐乡看过她几次,最后决定把她全家接到杭州,我在诊所附近给她家租了房子,这样治病也方便,我再给她哥找份工作。今天(2月14日),就是去接她的,找的那个救护车还没电,一路上,全凭我用嘴给她吸痰。

  我开这家门诊部,是为了感动同行,把药价降下来

  我诊所的周围住着不少外地来的农民工。这些人在我们这座城市做最苦最累的活,他们应当受到大家的尊重和帮助。我是个医生,知道一些药价居高不下的黑幕,根子在一些缺少医德的医生。只有医生把病人当亲人了,药才不会乱开。病人是被动消费,还不是医生叫你花什么钱,你就得花什么钱?

  刚才你见的那个小伙叫小张,是湖北人,大学毕业后去广东打工,尿道感染了,本不是多难治的病,在他打工的那个镇上的医院看了两个星期,花了6000元,没多大好转。没钱了,他又赶紧回广东打工,广东天热,病又犯了,又回武汉打药,花2000元,病没好。小张又来浙江打工,为挣钱看病呵!后来,他知道了我,给我打了电话。他说武汉医院给他做的化验支原体、医原体都是阳性。我说,别急,我给你取了样送到市里的检验中心再查一下,结果出来了,支原体、医原体都是阴性。这说明什么?医德。所以我说,医生把病人当亲人可不是空话,是得真当呵!所以我开诊所目的就是要感动同行,把药价降下来。

  办诊所,还有一个目的是要引起整个社会关心、关注这些农民工,使有钱有爱心的人帮他们,我知道自己一个人是做不过来的,要大家都伸把手,农民工们的困难会小一些,他们会在这个城市里过得好一些。我的理想是,让哪怕只有一分钱的农民工也能看得起病。

  打狂犬病疫苗,农民工们高兴,我却挨了罚,是不是制度的问题?

  农民工为什么爱上我这看病?因为他们把我这儿当家。有钱能进来,没钱也能进来。有农民工和我说过,赵大夫,站在大医院门口,我们就是揣着500元钱,心里也发慌。检查、化验、治疗哪样不是钱?到抓药时,钱没了,你说这病怎么看?所以,我为他们治病,就要把他们那点儿钱用在刀刃上。

  2004年的夏天,有个安徽农民工被狗咬了,我给他打了针狂犬病疫苗,没收他的钱,他和一个记者说了,那记者写出文章,叫卫生局知道了,说来查我。我冰箱里存了50支农民工们的狂犬病疫苗。你知道这狂犬病疫苗针是要打5次的,第一天打了,第三天、第七天、第十四天、第二十八天还要打。狂犬病疫苗在运输和储藏过程中很容易坏掉,对温度要求很高,特别是夏天。所以要在冰箱里保存,农民工出来打工,哪个有冰箱?再说,他在我这里打,我可以提醒他们,到时就来,别误了。可卫生局的人说,我们没有资格给人打狂犬病疫苗。这我知道,可你说,农民工们拿着疫苗找来了,我不管?卫生局为此罚了我,我说既然任何医院都不能打,那就应当把疫苗放在防疫站。可这样的话是不是方便了农民工?我就想这是不是制度出了问题,制度有问题,能不能改?

  还有因为我们没有小儿科,给小孩看病的问题,也让卫生局罚了,我真想不通。我们有个医生做了几十年儿科大夫,还是个副主任医师,来我这里,注册的是内科。为什么?因为内科大夫看的病宽泛些,夜里可以值班。小孩病了,来我这,你说我就把他推出?我这儿是非营利性的私立医院,我不享受公立医院的各种待遇,他们一个医生能看许多科,我这儿却不行。还有社区医院,他们有小儿科么?不一样给小孩看病吗?这是不是行政机关有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你是行政机关,执法有没有一视同仁?严格,也要公正,才能服人。

  有一回,我的一个农民工病人打吊针,打完后,随手把摁在针眼上的棉球扔在生活垃圾桶里,卫生局的人来了,罚了我3000元。可和我同在一个区的另一家诊所的医疗垃圾,扔到马路边的垃圾桶里8个月也没人管。这是什么问题?算不算选择性执法?

  我给农民工们优惠,从来不记账,有人说我的账目混乱

  去年11月,区里药监局、物价局、审计局、税务局都有红章子的,说我经营的一年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我的账目进出是清楚的,不清楚的是,对于收患者多少钱,我确实有些随意,有时见人困难就免了,有时还给他钱。前些日子有个安徽的农民工来我这挂盐水,我给他做了B超,发现他阑尾要穿孔。我说你得去大医院开刀,他说没钱。我说,你得要命呵!我给他凑了1000元。后来,他好了,他所在的那个村子还给我送了个旗子。我就想,这1000元给出的值,一条命呵!我感动了一个村庄,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意义的?我给病人优惠,给他们钱不记账,是不想叫他们知道我帮了他多少。我不想让他们有压力。其实,我自己也有点儿入不敷出了。你说我不知道挣钱?我要是包出几个科室,钱就来了,可我不能这么干,这么干农民工的利益就要受损失。为什么有的人开诊所一夜暴富?还不是因为他黑了老百姓?

  我目前困难,不少病人都知道。不少人一来就和我说,赵大夫,我们带钱了,你该收多少收多少,不然医院关了,我们上哪儿看病?你说,听了这话我能不感动?

  善良之心感动生命

  采访手记

  本报记者 张亦嵘

  2月15日,我在赵大夫的诊所里见到了周姑娘。昨晚,她借宿在一家医院,那有吸痰设备。眼下,周姑娘躺在诊所的床上,一声不响,两只眼睛微微地闭着,只有连接她喉管的吸痰器轻轻地喘息,承受着生命的重负。我理解了赵大夫说的生命第一,不论是规章还是制度,首先要为生命负责。

  她诊所里的一个义工和我说过,阿姨(这个诊所的医护人员和就医的农民工都叫她阿姨)这个人肩膀上的担子太重了,所有的事她都要亲历亲为,每天她都要值夜班,她只有半个胃啊,我真不知道她还能扛多久?我问赵大夫,为什么这么不要命?她说,工作可以让她忘了烦恼。我又问她最大的烦恼是什么?她摇摇头,说,我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见死不能救。

  我到崇一诊所的第一天下午,诊所的医生护士们边为病人看病,边忙着搬桌椅设备,调整各科室的位置。其实,大部分科室原本就在一个平面上,调整不过是在这个平面中换换各自的位置。这么做是因为早上接了主管部门的一个电话,要他们调整。那天一早,赵大夫要去桐乡接周姑娘,没有谁帮她借一辆设备齐全些的救护车,她借到的那台救护车上没有电源,为此,她用嘴为周姑娘吸了一路的痰。周家的亲属不好意思,说赵大夫,我们该咋谢你?她说,谢?我是医生,不吸孩子的痰,她要没命的!

  我不知道主管赵大夫的官员们知道了这事儿会有什么感想?我知道的是,这个社会所有有良知的人都该在人情上、道义上和实际生活中帮她一把,让她的路走得更远些。因为她所做的一切都出自善心,都是为那些最该帮助的人出力。

  情与法冲突由谁来化解

  深度点击

  2005年,赵华琼和她创办的、被称为中国首家民营农民工医院的崇一医疗门诊部差一点“感动了中国”。因为这位年近六旬的老人,拿出一生的积蓄,抵押了房产,开了诊所,目的是想让农民工看得起病。

  然而,就是这个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模范”的人和她的诊所,却成了社会上颇有争议的话题。

  争议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门诊部低药价、低诊费,让农民工看得起病;有时还免费看病吃药,还要为农民工做些医疗以外的事,让农民工有种到家的感觉。

  另一方面,没有小儿科,但农民工的孩子病了,门诊部照样给看;农民工被狗咬伤,门诊部代为保管疫苗代为注射等等行为都是违反有关法规的,因此主管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尊重生命,解决农民工看病难,让农民工看得起病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法治国家,法律应该得到普遍的遵守,人人都应该有法律至上的观念,完全按照法律设定的行为模式和标准行事。

  这是一种情感与法律的冲突。

  解决这个冲突,靠赵华琼不行,靠农民工不行,要靠行政机关,靠法规政策。

  正像法律专家分析的那样,我国行政模式正在逐步实现由秩序行政向社会行政的转型,国家更多的要负担起对民众特别是弱势的贫困团体“生存照顾”的义务。政府不仅办理各种福利机构,而且还鼓励私人和社会团体创办各种福利设施。其中,通过公办农民工医院的方式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医难问题就是一种很好的办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社会行政的功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并不是财政负担一些钱这么简单,还包括对其进行监督、辅助、引导、协调与管理等等。应该形成一种成熟的机制,并且立法使其固定化,使社会行政功能发挥走向法治化的轨道,否则很容易使秩序行政模式回潮。行政机关不应该把监督、辅助、引导、协调与管理的功能系统割裂,否则即使是公立的农民工医院也会走向异化。行政机关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同时,还应该发挥辅助、引导、协调的功能帮助其解决面临的困难,例如可以帮助其解决贷款、帮助其引进儿科医生以建立儿科科室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为医院的经营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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