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警惕个人信用被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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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15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辛红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今年1月正式运行后,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很多人担心一不小心进入“信用黑名单”。今天,央行公布了部分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典型案例,提醒人们注意个人信用被盗用。 去年第三季度,一客户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办理个人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此人在其他银行已经有10万元贷款,目前余额为6万元,但该客户矢口否认此项贷款, 并对此提出异议。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调查协调,结论是他人利用该客户证件在其他银行办理了贷款。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信用报告是银行信贷审查的固定程序,有的银行通过查询数据库而拒绝贷款的客户甚至占申请的10%左右,个人应当及时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按照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发现信用报告出错,可以及时通过向当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反映。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