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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某丧尽天良 对邻家大姐恩将仇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36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姜华 通讯员 张忠民)面对对自己有恩的邻家大姐李某(化名),银川市的郎某(化名)竟然恩将仇报,不但以破坏对方名誉做要挟数次强奸了李某,还将李某非法拘禁,索要10万元“赔偿金”。2月20日,郎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1月11日傍晚,郎某前往某大型超市购物,因琐事与该超市保安发生争执,正巧李某经过此处。她见郎某是邻居的娘家弟,遂上前主动替郎某向保安赔情道歉,帮他解了围

。就在李某准备离开时,郎某以感谢为由邀请其吃饭,李某推托不过答应前往。其间,郎某了解到已入不惑之年的李某与丈夫离异且孤身居住,遂心怀叵测提出送李某回家。当送李某到达住处后,郎某先是吹嘘自己曾在李某前夫单位上班,现辞职不干下海经商,随后又提出与李某找对象,当即遭到回绝。这时,郎某原形毕露,不顾李某奋力反抗,将李某强奸,并威吓“不许报案,否则身败名裂”。

  遭遇强暴的李某顾忌颜面没有报案,岂不知,却助长了郎某的淫威。数日后,郎某确信李某没有报案,再次寻到李某,并肆无忌惮地又一次强奸了李某。

  1月中旬某日,犯罪嫌疑人郎某将李某胁迫到兴庆区某旅馆,以损毁李某的名誉为要挟,要李某拿出10万元的“赔偿金”。遭到拒绝后,丧心病狂的郎某便对其实施殴打、辱骂,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10余小时,才于次日晨将李某放行。

  倍受折磨后,受害人李某终于鼓足勇气,向警方报了案,犯罪嫌疑人郎某随后被抓获。等待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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