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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道德还是法律评判《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8:45 每日新报

  我们捍卫一个孩子他爸生气的权利许多许多人站在一起吆喝一件事情,比如无数网民和非网民汹涌地来挺胡倒陈,无论原本的是非曲直,这个姿态就多少有些不容分说一锤抡到底的意思。

  如果《无极》真的是凯歌生的孩子,无论这个孩子在别人看来怎么样,这个在家长眼里美若天仙的孩子的若干照片忽然被人拿来描了胡子,或者把鼻子眼睛重新组合了———

重新整出来的东西再可爱再招别人喜欢,可是人家亲爹亲妈肯定是不答应的。虽然许多网民包括王晓峰等一再说,恶搞和效仿就是国际惯例,就是网络话语的表达方式等等,但是,我们得允许孩子他爸生气,允许孩子他爸觉得受到了伤害,这才是一种比较理性的反应。

  生气就会有生气的下文,所以凯歌说“无耻”,所以凯歌去启动他的法律程序。我们得庆幸凯歌是一个理性的人,至少他没有借助他的大导演的气势让胡戈“满地找牙”。这个事件发展至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受了伤害的人理性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的形象,这个形象其实是无可指责的。

  所以,我们理解凯歌的起诉。但是,如果说凯歌因为受了伤害而起诉,那么面对这起事件以后汹涌而至的唾骂,他是否又会受到伤害呢?而这两种伤害,哪个会更厉害一些呢?恐怕只有凯歌自己才会明白。

  无论结果如何胡戈都是赢家个人博客的兴起让每个人都有渠道说出自己的观点,而公众媒体的开放程度也是空前的。有意思的是,这是一个罕见的舆论和民意、精英和草根的看法都一边倒的事件,网上统计有九成的人都在支持胡戈鄙视凯歌。其实稍微懂得法律的人应该都知道,如果司法程序真的启动,那么在官司上胡戈的赢面很小。但是如果凯歌赢了,随后的问题依然不少,比如许多电视广告直接套用经典电影情节的问题,比如电视模仿秀问题,甚至央视曾经搞过的歌曲翻唱大联唱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怎么解决?究竟该用道德判断还是法律细则还是民意所向?估计法律专家们也会头疼,所以,这个案子和解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

  总之胡戈是出名了,一时的困扰和压力,媒体对日常生活的干扰,甚至他不能去滑轮滑了,这些都是小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有一个把凯歌大导演整得很惨的搞怪小子,也许胡戈志不在此,但成名绝对会给他一个不同以往的平台。

  “馒头”打伤了凯歌,打红了胡戈。闹了这么久,事情该平息了,人民应该有其他更值得注意的事情。

  整理 磊子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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