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靠“太平绅士”诱升道德水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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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16 上海青年报 |
□蒹葭 近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民调所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抽样问卷调查,“公民道德素质建设”以高达62.0%的选择率,成为专家眼中的“一号问题”。有专家提出,可以考虑恢复“爵位制”以激励公民的荣誉感。(《广州日报》2月20日)爵位最早萌芽于春秋时期,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是按照血缘关系对王室宗亲等级地位的一种划分,后世渐 渐转变为按照军功、事功赐爵,但其明尊卑等级的本质没有改变,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赏功来激励人的拼搏、上进之心。至于用爵位制来提升社会道德水准,还真是闻所未闻。不错,香港的“太平绅士”可以算作一种“爵位”,但正如专家所说,那是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达到一定层次后,对其中一部分人的“额外”精神奖励,没人把促进社会道德进步的期望寄托在“爵位”身上。 事实上,纯粹的道德形象,在任何社会、任何年代都是十分稀少的,而绝大多数的道德形象都与现实利益、待遇紧紧联系在一起,否则就很难实现道德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谁会压抑自己的利益欲望,而去追逐一个纯粹的虚衔呢?谁又会有兴趣去向一个纯粹的道德形象看齐呢?反过来说,如果人人都能具有良好的个体自觉,社会道德水准还会低吗? 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必须按照一定的发展阶段逐步由低级向高级迈进,需要实现道德转型、道德创新和道德完善三个阶段。当今中国,应该说还处在道德转型这个基础阶段,人们之所以普遍感到社会道德水准低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转型期新旧体制的矛盾和摩擦、新旧道德观念的冲击与碰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道德不适、道德紊乱甚至道德畸形现象。 因此,当今中国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是,确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并通过非道德性制约机制,即经济、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手段,来予以强制、强化。比如,法律可以制裁在经济活动中的非法行为,促使人们在付出的代价中提高道德觉悟;行政制约可以引入道德考核标准,对公职人员产生约束和激励作用;经济赏罚可以激发人们的高尚之举,舆论褒贬则更是具有独到的规范功能。 而设立纯粹虚衔的道德“爵位”,既没有任何现实约束力,在客观上也起不到激励、示范效果,对普通百姓来说,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就像“致富能手”荣誉称号不能催生“万元户”一样。 笔者认为,道德建设是个脚踏实地的艰苦过程,必须贴近现实、贴近群众,任何唱高调、耍花样、炒概念的行为,都是华而不实、于事无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