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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发黄段子将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34 南方新闻网

  屡发黄段子将被拘留

  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情节严重者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本报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3月1日施行,新法与已实

施了19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有何区别?昨日,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方面表示,新法有10大看点,“足球流氓”、宠物扰民、胁迫他人乞讨等将受到法律制裁。

  十大看点

  宠物扰民

  主人可能被拘

  新法第75条规定,市民若饲养宠物扰民,有可能被处以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拘留。

  新法还增加了保护个人隐私权、居住权方面的内容。如噪音扰邻,将被处200元至500元罚款;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被处500元以下罚款或拘留等。另外,新法对房屋出租也进行了规定。

  发黄段子

  最多可拘10天

  站街招嫖现象屡见不鲜,但因其还未实施卖淫,警方很难开展有效的惩治。新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另外,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胁迫乞讨

  最多罚款千元

  新法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新法还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障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传唤询问

  不得超24小时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新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最长不得超20日,低于对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的最低刑期(即一个月)。

  个人罚款

  上限提至5000

  新法除增加处罚对象外,还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如将个人罚款上限升至5000元,比原条例涨了25倍。此外,派出所的处罚权限也有提升,其决定罚款上限由50元提高至500元

  老外违法

  可以驱逐出境

  警方称,几年前,在穗的外国人总量就超过1万人。其治安管理等问题日益突出。而现行条例中没有明晰的处罚规定。新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散布谣言

  最多可拘10天

  新法规定,有以下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者,如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情节较轻者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较重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足球流氓

  严重者将被拘

  新法规定,有以下扰乱文化、体育比赛等活动秩序的,如强行进入场内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且不听制止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年逾七旬

  不得行政拘留

  新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新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刑讯逼供

  调任也难逃责

  新法明确约束民警权限,第116条规定了11条民警办案不得存在的违法行为。其中,刑讯逼供被列为首位,警方称其为办案高压线,“一朝刑讯逼供,即便调任也要处理。”

  挑战

  缺少先进办案手段

  广州警方表示,先进的科技手段往往用于侦破刑案,绝大多数治安案件的处理靠口供、证人证言等。新法严禁刑讯逼供,有其必要性,但也带来挑战。

  警方称,从目前的基层办案情况看,24小时的办案时限确实很紧张。“把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后,光制作法律文书就要花几个小时,技术鉴定、内部审批都要耗掉不少时间,留给派出所询问查证的时间很少。一旦遇到重大、复杂的案子,在24小时内询问查证完毕难度很大。”

  警方认为,上述举措是压力也是动力,它督促警队在合理安排警力、开发运用先进科技、提高民警执法素质等方面有所改革。

  应对

  执法民警全体培训

  新法颁布后不久,广州警方就开始轮流培训,不及格的不许上岗。目前,全体执法民警基本培训完毕。此外,面向广州娱乐场所管理者的培训也将陆续进行。

  同时,市公安局去年8月组建了首支法律顾问组。顾问组主要研究与公安执法相关的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为民警开设讲座、就民警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参与或协办其他法律事务。

  统筹:本报记者吴秀云采写:本报记者刘丽娟陈捷生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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