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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直通车超市又起风波 因价低遭一代理商断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4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陶达嫔)广州眼镜销售商家之一广州眼镜直通车超市去年年初开业以来风波不断,先遭广州眼镜商会封杀,后又发生店面被砸事件。昨日,记者接到眼镜直通车超市负责人电话,声称他们遭到了一家法国眼镜品牌广州代理商的强行断货。

  直通车

  低于指导价销售仍有利润

  眼镜直通车超市总经理司徒尚炎告诉记者,该公司与世界知名眼镜品牌法国“依视路”在广州的代理商——广州协宏贸易有限公司在去年年底签定了产品销售合同。此后的2个多月里,“眼镜直通车”一直以低于“依视路”零售指导价40%—50%的价格销售该品牌的产品,不过就在本月15日,他们接到了来自协宏贸易公司的一纸函件:由于“眼镜直通车”未能执行产品的正常零售价格,干扰了市场正常秩序,因此于13日起对“眼镜直通车”停止供货。

  不过记者从“眼镜直通车”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文本中发现,双方并未约定“依视路”产品的零售价格,也没有约定“眼镜直通车”必须要遵照“依视路”的指导价销售。司徒尚炎告诉记者,即使“眼镜直通车”销售“依视路”产品的价格要比其他商家的价格和零售指导价低,他们仍然可以获得40%—50%的利润,并不是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因此他认为协宏贸易公司停止供货,等于就是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

  代理商

  合同里对零售价已有规定

  而协宏贸易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则对记者表示,他们与眼镜直通车超市的合同里对“依视路”产品的零售价格都有所约定,而且双方都有价格保密的义务。不过孙先生同时也承认是本方违约在先,并表示将与眼镜直通车超市作进一步的沟通。

  律师

  单方面解约并不妥

  记者就此询问了一些法律界人士,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认为,只有销售商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才可以称得上是“干扰正常市场秩序”,既然眼镜直通车还有利润空间,就足以证明眼镜直通车超市“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曹武清律师则认为,如果双方当初签定的合同里确实没有约定产品的销售价格,那协宏贸易公司停货的理由就不合理;即使协宏公司认为“眼镜直通车”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某些条款或构成不正当竞争,他们也需要举证,而不能单靠一纸函件就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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