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男生杀死同学案开庭 庭上称认罪未当庭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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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50 中国新闻网 | ||
安然被带入法庭。(来源:新京报 王文波/摄) 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北大学生杀人案”昨日开庭审理,因为砍死了同学崔某,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安然站到了被告席上。其母为儿子辩护。此案 未当庭宣判。昨日,死者崔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学共同赔偿40万余元。开庭前,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崔某家人对北京大学的起诉,法官认为,北京大学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合适被告,不具有主体资格。 安然承认,2005年6月25日早晨6点钟左右,他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原北京铁路总医院)教学楼内,与同学崔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某数十刀,致崔身亡。 检方宣读了安然在公安机关的口供,安然称自己和崔某都喜欢同班的一个女孩,后来那女孩和崔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事发当天,安然想把他喜欢那个女孩的事情和崔某说清楚,并准备了菜刀和尖刀,想如果说不通就自残,以此来表白对女孩的感情。但是他的行为遭到了崔某的拒绝,于是他就举刀砍崔某。 据介绍,当法官询问安然此供述是否真实时,安然只是摇头、哭泣,拒绝回答法官的问话,最后挤出一句“我认罪。其他的事情我不想说。”(李欣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