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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问题花生油应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汕头南盛及广州友利生产的问题花生油曝光长达一个多星期,但厂家仍拒不露面致歉,并且对退货提出种种限制条件,更谈不上主动召回。

  对此,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厂家应召回问题花生油,并赔偿消费者的有关损失。

  本报记者陈海玲

  市场调查:问题油接近最高售价

  “金福龙”、“友利”、“丰穗”3种标称纯正花生油的产品,因大量掺入了大豆油或棕榈油,导致亚麻酸或棕榈酸严重超标而遭到央视曝光。有专家提醒,5升装每桶花生油的价位应该在60元以上,这才符合成本核算的经济规律,如果消费者在超市里发现每桶销售价格只有40多元的“纯正花生油”,可要当心了,因为销售价格远远低于正常生产成本的产品多半存在掺假现象。

  但此次被曝光的问题花生油之一———友利竟然还是高价出售,其一桶5升装的所谓纯正花生油在某自诩为平价的超市标价竟高达65.5元,接近市场最高价。

  在看到媒体的报道后,消费者周先生昨日拿着购物小票向本报记者投诉说,他在2月14日———也即是问题食用油曝光数天后还在该超市分店买到这一问题花生油,而且售价高达65.5元。此外,一个月前,周先生还在其另一分店购买了友利公司的另一食用油品牌———丰穗。

  消费者:索赔门槛高得不现实

  但质量问题曝光了后,周先生的退货却成了问题。周先生告诉记者:“这桶5升装的食用油是在洪德路买的,要穿过大半个广州市区去退货实在太累,这种麻烦是厂家造成的,现在却要消费者完全承担,有什么道理?”此外,该分店接受退货的服务员还称,如果食用油食用量超过1/3就不能办理退货,并表示这是厂家的规定。

  周先生还告诉记者,近半个月来,他好了多年的胃病又犯了,怀疑是食用不合格花生油中过量的酸性物质导致的,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服务员告知,要先去医院检查证明病是由食用油引起的才会理赔。周先生称,他会去医院检查,但是仍担心证明不了这种因果关系,难以索赔。

  记者昨日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该分店,得到的关于退货的条件要求与周先生的描述是一致的,但记者以职业身份致电该超市新闻发言人廖女士时,却被告知只要有小票即可退货,不论食用量为多少。

  专家:应关注退货品的流向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问题食品,厂家应该在全国范围召回,而不是坐等消费者上门退货。而且,厂家商家都应接受消费者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至少把消费者的交通费给补上。有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上门购物可以给消费者报销的士费,为什么就不能给上门退货的消费者报销的士费呢?”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密切关注这些不合格食用油的退货流向,防止其又加工再次销售。”而记者昨日在各大市区超市里看到,原来摆放友利“纯正花生油”的货架上已换成了“友利”调和油。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友利公司仍未出面致歉和提出召回问题食品,连问题食用油包装上的消费者热线都是空号。而记者从其销售商处获得的有关电话要么是无人接听,要么就是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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