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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倒卖孕妇是典型的“医医勾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14 浙江在线

  沈阳大东区一家医院的院长,出于“良心上受到谴责”,日前曝出内幕:该市一些医院妇产科“吃不饱”,便纷纷千方百计同地段医生搞好关系,以送一个产妇就给100至200元“回扣”的办法,吸引地段医生送来更多的孕妇(2月20日《时代商报》)。

  脚长在孕妇的身上,想到哪家医院生产应由她们自己决定才是,地段医生何以能够“挟孕妇以索回扣”?说来也不复杂,妇女从怀孕12周开始,便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地段妇幼

保健部门立卡,由地段医生监护胎儿的发育及对高危产妇的筛查等。待孕妇怀孕28周以后,便由孕妇自己选择医院。但到了这一步时,地段医生的“能量”就显现出来了:一是在孕妇应该转到上一级医院时不把卡给孕妇,而是代劳代送,以此向医院要钱;二是如果拿不到回扣,便向孕妇宣传不给回扣的医院条件如何不好,误导孕妇。有此两招在手,“靠孕妇吃孕妇”岂不易如反掌?

  “拉客有赏”的交易式勾当,要说早已屡见不鲜。有些娱乐场所与出租车司机瀣沆一气,明码标价开出高额回扣,媒体时有揭露。即使在一些医疗机构,同样传出了送一趟求诊患者给多少辛苦回报的消息。而我则认为,比起拉客有酬的“医车勾结”,甚至用药有赏的“医商勾结”,那种拿孕妇当作谋私工具的“医医勾结”,却是医界腐败的“烂心”之状,更是医德医风的深度沦丧。就事论事地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医院拿出钱给地段医生,当然就要把这钱转嫁给产妇,无疑增加了产妇的经济负担。但这还属次要,我觉得,当医生与医院出于各自的利益追求,背着孕妇却将孕妇置于谈判桌上,要么“互谅互让”、要么“疑似讹诈”地讨价还价时,孕妇的个人尊严与对医生的信赖基础,其实都已兑换成了一张张肮脏的钞票,这,才是最为可怕的乱象!

  走笔至此,很自然地想起了卫生部部长高强刚刚通过媒体广而告之的最新分析:六大原因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细看“医疗资源结构失衡、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医疗保险发展缓慢、药品流通秩序混乱、公立医院逐利明显、医疗市场监管不力”这种种“病因”,看得出部长“诊病”确凿也是高屋建瓴。不过,从普通老百姓的眼光瞧去,医疗从业者是不是还在恪守最基本的职业底线,他们的所作所为还能体现出多少对患者的仁爱与慈善,才是最能影响群众的医疗期望和信心指数。而“西瓜先从肚里烂”的“医医勾结”若一再出现,有关职能部门却仍是举重若轻、刻意回避的话,老百姓最后的选择,恐怕只能是催着你“不重分析重结果”了。


作者: 陈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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