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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房地产大腕何以一次次叫板穷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14 浙江在线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去年曾以“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的大胆言论引起轰动,昨天,在上海国际地产大会媒体见面会上又口出狂言,称“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很正常”。而在场的另几位房地产大腕很支持任志强的观点,认为“富人区”不可避免,“就像曼哈顿有著名的富人区,也有哈林区那样的‘穷人区’”。(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房地产大腕当然不会不知道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曼哈顿的富人区和哈林区的穷人区,不必也不应成为我们的参照,更不需要这样的“国际接轨”,使得一个城市里被明显地区分为灯红酒绿的富人区和肮脏破烂的穷人区。而且,他们也不会不知道,我们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虽然目前我国商品房空置已达到惊人的1.14亿平米,但这并不是因为广厦已经大庇天下寒士,而是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高房价让他们望房兴叹。

  其实,房地产大腕如此执着于为富人建房,是出于骨子里商人逐利的本性。谁都知道,建造所谓“富人区”,相比于一般住宅,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譬如北京现时位置好的市郊豪华独立别墅平均售价约2500—3000美元/平方米,数倍于一般住宅,显然,于房产商来说,“富人区”不仅有利可图,而且可以说是一本暴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到:“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注:指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一旦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让富人住得更奢华,当然就比让穷人有个安身之处更为重要。面对这样一块肥肉,即使是所谓“社会精英”,也早已把社会责任丢了个一干二净。

  但是,凡是暴利,必定是以损害公众利益为前提的。所谓“富人区”落入房产开发商和买主囊中的种种好处,最终其实也都是由一般老百姓来买单的。譬如现在的富人区无不越建越豪华,占用数倍甚至数十倍于一般住宅的土地,这对于我们这个地少人多的国家,显然是吃了绝大多数百姓的子孙饭。又譬如“富人区”建设使城市规模不断膨胀,而因此造成诸如城市交通拥挤、出行不便之类的压力,必然要由主要依靠公共交通的一般百姓来承担。又譬如大凡“富人区”尤其是其中的豪宅,大多还建造在风景如画的地方,如北京的莱蒙湖别墅、香山艺墅等,在国家风景名胜景点建造豪宅也已屡有报道。这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由于把属于公众所有的自然风光资源,变成为私人占有,同时也是对一般百姓应享有权利的剥夺。可以说,房地产大腕大建“富人区”,是极不适合国情的一种社会不公现象。

  实际上,从某种角度说,正是穷人们以牺牲自己的利益,分担富人区的成本,才养肥了房地产大腕们。因此,当如今暴发的房地产大腕一次次地口出狂言时,仅仅激愤是没有用的,道德的谴责也不可能让他们对穷人有怜悯同情之心,反哺穷人更是奢望而已。其实,房地产大腕本来就并无多少狂傲的本钱,只要不让他再有轻易到嘴的“肥肉”,譬如用不同的地价、高额的税收来调节“富人区”,以此让一般公众得到补偿,“穷人”成为房产市场的消费主体,也即房地产商的“衣食父母”,到那时,房地产大腕们岂还敢一次次地撩拨穷人的神经?


作者: 钱夙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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