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汉手持砂枪殴打仇家 法院判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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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20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 2月17日,武鸣县城厢镇和平社区的罗某因手持砂枪殴打仇家,被该县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13日下午,被告人罗某持着一支长砂枪到锣圩镇玉泉村,遇到与自己有矛盾的黄某,罗某即持砂枪威胁并殴打黄某,后被群众劝阻。当日黄某报警后,锣圩派出所干警出警将罗某抓获并当场收缴其非法持有的长砂枪一支。 法院认为,罗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唐慧英 陆英杨)编辑:马骎作者:唐慧英 陆英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