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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工业反哺农业还是“逼富济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44 浙江在线

  新闻背景:山西乡宁县出“奇招”:从煤老板的每吨煤的收益中拿出30元钱,在全县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为寻找接替产业进行试点。支持者说:“县里四大班子让煤老板帮助穷人,是政府应该做的好事。”反对者则说:“这是政府利用职权强迫煤老板吐血,没有法律依据……”(2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

  同一做法,竟然可以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名称,官方的说法为“工业反哺农业”,

而来自于煤炭老板本身的说法则为“逼富济贫”。由此可见,在山西省乡宁县“奇招”的背后,其实隐含着两种尖锐对立观念的激烈冲突。

  显然,如果单一的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去考量,乡宁县政府的探索可能只是合情不合理,即在政策的层面上来讲,这一志在利国利民的做法缺乏足够的政策依据,但若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局来看,乡宁县的这一探索性试验,似乎又具有了足够的理由。

  因为按照正常的财政税收政策,只要当地的煤矿老板们依照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交纳足够的税费,那么政府就无权再以这样或是那样的方式“胁迫”富人救济穷人。但现实情况是,我们的税收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在我国,20%的富人集中了全国80%的财富;来自官方的消息证实,2004年全国个税总计约1810亿中,65%是来自工薪阶层,只有10%来自富人。显然,个税政策对抑制富人过度敛财的作用太小,而对工薪阶层改善生活质量的影响又太大。换言之,个税征收在我国还起不到调节分配悬殊的作用,更起不到“劫富济贫”的作用。

  这一情况,既是全国性的,当然也适用于过度依赖于煤矿产业的乡宁县。具体到乡宁县的经济发展现状,“100多个煤矿老板拥有100多亿资产,这100多名老板的年收入超过了全县23万人口的总和”,如此畸形的贫富差距,显然表明税收政策的严重失衡,难以从根本上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在如是的经济环境与税收政策下,乡宁县以红头文件的方式规定在县属的煤矿企业中推行“一矿一业一事”活动,并强行向出产的每吨煤征收30元的相关费用,就具有了前瞻性的意义。或者,惟有当我们将乡宁县这一充满争议性的探索视为对国家税收政策不足之处的补充时,乡宁县的探索才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诚如一位专家所言,煤炭资源是国家的,但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更完善的资源税等,如对环境破坏、污染等均未征税费,因而挖煤利润特别高,煤矿老板应该补偿社会和人民。


作者: 瀚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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