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交通 潮阳“08·04”事件二首要分子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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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46 大华网 |
本报讯潮阳区2003年“08·04”聚众堵塞深汕高速公路事件在逃犯郑有德、曾庆南被追捕归案后,日前被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2003年8月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郑有德、曾庆南伙同他人以凤岗片区部分干部存在腐败问题及施工队在凤南居委平整宅基地的过程中损坏群众农作物等为借口,煽动、组织 、指挥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深汕高速公路拦截过往车辆,堵塞交通近3个小时之久,致使深汕高速公路田心至汕头路段交通中断,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晁欣文(责任编辑:黄幼华、李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