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制”之议还是算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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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0: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魏无忌 近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民调所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民道德素质建设”以高达62.0%的选择率,成为专家眼中的“一号问题”。有专家更提出,可以考虑恢复“爵位制”激励公民的荣誉感。 说起公民“爵位制”,不太熟悉历史掌故的人,往往都会联想到封建社会的贵族“爵位制”,即所谓“公侯伯子男”;而专家们所说的,想必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自秦汉以后就已淡出国人视野的“民爵”。专家们也以此辩解:公民爵位只是荣誉,不能和封建贵族的爵位画等号。孰不知这番解释恰恰暴露了公民“爵位制”最大的硬伤———一个大多数人都感到陌生和茫然的制度,能够获得社会和公民个体的认同吗? 显然,对一项废弃已久的制度许以新时期“公民道德素质建设”厚望,最大的困难是操作性,而最大的障碍则在大家心中日趋成熟的平等意识。其中,有几个问题必须解决: 其一,爵位如何设置?如何授予?道德本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道德和道德的界限,容易在全体公民中达成共识,而谁比谁更道德,就未必那么容易判断了。秦朝的民爵分20级,之所以颁授有序,是因为评价依据是军功等实在的东西,如“斩一首者爵一级“。但以道德为考察对象的公民爵位则不同:标准指标太宽泛则无法操作,标准太具体、太量化,会不会闹出一个月做5件好事算一级,做4件好事就算二级的笑话? 其二,不同的爵位在道德素质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如果爵位只是一种荣誉,其对公民道德素质的促进和榜样作用,似乎与“五好家庭”、“良好市民”等荣誉称号并无多大区别,何必多此一举?如果不同爵位与利益或权利挂钩,则更与现代社会的平等精神相悖。说句玩笑话,公共汽车来了,是“一等公民”先上,还是“末等公民”先上?按照爵位高低,似乎该前者先上,但既然“一等公民”道德高尚,是否又该让“末等公民”先上? 其三,“公民道德的整体滑坡”之类的说法,主要是就最低道德底线受到冲击而言的,像普遍缺乏诚信、不以不道德行为为耻等等。而无论是“良好市民”,还是“公民爵位”,都重在对良好的行为给予褒奖,奖励道德高尚者却未必能对缺乏道德观念的人产生触动,对于这些人,应该通过严厉的惩罚使其接受约束,就像对随地吐痰者的处罚一重,地上的痰迹马上就少了很多。 以上这些,都是说有了“公民爵位制”,也未必能有助于公民道德的建设;而放眼环球,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卓有成效的国家和地区,也未必都有类似“公民爵位制”之类“贴标签”的做法。 有之不必然,无之也未见得必不然。“爵位制”未见得就是“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的灵丹妙药;既然说出来都没几个人弄得明白,而且还徒生反感,还是算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