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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公约能否规范“建工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1:26 南方日报

  18家保险公司最近签订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能否规范“建工险”?

  本报记者廖奕文

  从“冷遇”到“热捧”,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在过去两年间经历了这种转变。与此同时,巨大的市场利益也引发了不少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在这一背景下,由18家保险公司签订的《东莞市建筑工程意外保险承保自律公约》被寄予厚望。

  协会推动出台公约

  “年前才刚刚推出公约,各方面工作目前正在实施当中。由于时间不长,还很难统计具体实施情况。”2月16日,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6楼办公室,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对记者说,“不过就我们预测的形势来看,这是一件利民利己的事情,应该会有不错的效果。”

  该协会是去年3月成立的,是此次自律公约的主要发起者,参与签订的18家保险公司均是协会会员。

  建工险所对应的对象是建筑工人,而且多数是农民工,而东莞目前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因此,自律公约从一出台便受到各界瞩目。

  这一切的变化,源于东莞市建设局2005年的第27号文件,在这纸《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强制建筑工程必须为建筑工人购买意外伤害团体险,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制度及最大程度保障建筑工人们的利益,所有建筑公司均被要求必须在报建前购买保险,而未投保的工程项目,则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叶汝全多次强调,要求每一个工程在报建前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是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如果出了事,工头跑了,工人怎么办?在没有规定以前,这是许多受伤工人经常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公约实施情况尚待验证

  令人意外的是,随着这一制度的逐步推进,一些不良现象也逐步被暴露出来,比如施工企业用假保单蒙混过关,工人出事处理善后时老板却跑了,老板缺乏保险知识购买险种不合理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等。更引起业界关注的是,由于规模不一,实力不均,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恶性化:互相压价、不负责任地推销。建筑工人的利益保障也不同程度地降低。

  在谈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时,叶汝全分析,“目前在建工险业务方面,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两家做得比较好。这两家进入东莞比较早,业务开展得也比较好,比较受欢迎。”

  叶汝全解释说,有一些小公司竞争力弱,为了扩大业务量,不得不降低收费或者变相扩大自己的优惠,行业费率下调得非常厉害,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恶性竞争,造成公司与公司之间出现矛盾分歧,特别是在理赔方面不统一,各有各理,大大降低了保险业的公信力和信誉度。

  比如,原来的一块钱费率下降到几毛钱,这对保险公司,对建设部门,对工人们来说都没有好处,“一次做成了,没问题,但长久做下来,保险公司承受不了,对工人利益造成伤害,而保险公司最后也经营不下去,工头们买不到险,工人不是损失了?成立自律公约,就是要规范这一现象,把保险公司拉回来,这样才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在叶秘书长看来,保险公司变相调低费率是想把业务做大,结果是做得越大,亏得越多。

  眼下,进驻东莞的寿险公司有20多家,中介公司也有17家,连外资保险公司也有4家之多,“和同级别城市比,东莞保险业的市场竞争要激烈得多,也要残酷得多。”

  谈到公约的实施情况时,叶汝全认为,要到5月吧,看看经过半年的实践,协会收到相关投诉的情况怎么样,如果有违反公约的,等调查取证后才能作出具体的处罚。

  即便如此,这位秘书长对于公约的执行不无担忧,“小公司本身规模小,竞争不过大公司,如果不下调费率,要他们跟着大公司走,肯定是困难重重。”

  业内并不看好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约没有对理赔制度根本性的改进,是使得公约效果可能大打折扣的关键原因。

  该位区域经理同时认为,按照规定,各种各样的条款,代理人应该在办理时清晰地告知客户,并具体解释相关细节。但由于竞争激烈且保险公司业务员本身的生存压力和素质使然,使得他们不得不主动告知,反而变相承诺客户,“因此,这就造成了发生事故理赔时,客户总是要吃上哑巴亏,使得客户久之久之对保险公司敬而远之了。”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公约只是对价格竞争的一个制约,对于保障农民工的直接利益作用并不大,从长远来看,它仍然无法对保险业最关键的知情权有任何改进。

  更重要的是,在保险公司、建筑公司、代理人及工人组成的整个链条当中,公约对保险公司有了某种程度的约束,但对于给予建筑商理赔之后的监督,比如是否将所有的赔偿给予伤害者建筑工人等等,却未有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是小额的医药费用,一般都会直接由公司发放,建筑商一般都会如实支付给工人;而在涉及到大额赔付的人身伤害赔偿时,建筑商是否会如实及时地支付,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可预知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按照惯例,只要出具必要的凭证,保险公司不会过多把关和核准,更别说是赔付之后对建筑商的监督了。”

  调查

  多数工人不知“建工险”

  下半身完全瘫痪的建筑工人陈强在交齐出险资料后的第3天,拿到了投保公司送来的11万元赔偿金。此前,他在工地施工时被从天而降重达40多公斤的模板砸倒在地,造成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幸运的是,陈强所在的建筑公司投保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团体险,使困境中的他看到一丝希望。

  但是并非所有的建筑工人都有一丝希望。一位工程拆除工人正作业时,脚手架突然坍塌当场死亡。但是由于老板假投保,既没有办法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善后赔款,自己又无力赔偿,施工负责人只好出逃。

  再比如,在某建筑工地当搬运工的四川籍工人童某,不幸踩上生锈铁钉,由于没有及时消毒处理,伤口严重感染。等到报销医药费时童某才意识到建筑公司并没有帮自己买保险。

  而在两年前,由于种种原因,本是为减少、转移因工程意外而造成损失的工程保险在东莞却遭到冷遇。其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东莞对这方面的宣传不够,建筑行业给工人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大气候还没有形成,主要原因是人们的认识不足,一些企业负责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能赚钱就行,别的管不了那么多;有的则认为,交了保险费,如果没出事,那钱就白交了。而一些企业尽管给工人买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但那只是为了拿到施工许可证而进行的一种应付式的购买。

  对此,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在采访中也向记者表示了相同的看法,他们举例说,某工地明明有800人,但购买保险时只买200人,剩下的600人成了保险“黑户”。

  而根据记者的调查,工人们对施工企业是否为他们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完全知情。

  一位建筑商向记者承认,没要求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前,从来不会主动为工人购买,也不会告知工人,现在有了这个规定之后,由于种种因素也没有主动向工人提及,除非工人主动询问。

  在胜和商业广场工地,一位建筑工人被记者问到意外伤害险时一脸茫然。据他表示,他在这个工地已经干了近半年,现在大部分工人已经转移到其他工地,留下他和几个老乡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对于工地是否为他们购买了保险这个问题,他说,“听说现在要买保险才能开建,但工地有没有买具体不清楚,工地也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个事情。”

  记者又接连走访了附近几个工地,工人们对工地是否为他们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均是一问三不知。

  有业内人士建议,建筑公司应该在为工人购买保险之后,将相关情况公之于众,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建筑工人的利益。

  图:

  建筑工人属高危行业,“建工险”给他们带来了一定保障。杨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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