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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的创业热情着实不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1:2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立明

  宁波晚报讯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余海大说,由于新《公司法》的实施,我市创业者的投资创业热情得以进一步激发,从1月以来,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公司总量已达到925家,其中一人公司103家。

  门槛降低激发创业热情

  据介绍,从今年年初新的《公司法》在我市正式实施以来,至今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全市已新登记注册各类公司925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853家。这两个数字均大大超过去年同期。创业门槛的降低应是引发投资者创业热情高涨的主要原因。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缴资方式等方面的修改,使许多原先不具备公司条件的个体企业顺利跨越了公司准入门槛,纷纷注册公司,享受公司体制带来的优势。

  民资成为主力军

  从新登记成立公司的出资看,新《公司法》的公司自主管理权力扩大致使民营资本投资活跃,民资成为创业主力军。在全市新登记的925家公司中,由民营资本控制的私营公司占了803家,累计注册资本为10.6亿元,分别占了总数的94%和76%,这些比例大大高于民营企业和资本占全市企业和资本的总体比例,反映了新《公司法》在推动民间资本投资的作用,也体现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力和后劲。

  一人公司增至103家

  一人公司的机制和管理优势逐渐被认识,新设一人公司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市一人公司已由1月上半月的27家迅速增加至103家。注册资本的高低非常悬殊,最低为10万元,最高的达2500万元。从分布区域来看,鄞州区和余姚市的一人公司数量最多,均为17家。

  新便利有待投资者进一步挖掘

  尽管我市经济活力大大增加,但新《公司法》的部分变化和便利仍未被投资者充分认识。如新成立的一人公司中,由原来个体工商户转设一人公司的只有9家;全市新登记公司中,采取分期出资方式的只有57家,只占总数的7%;以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超过注册资本20%的公司至今尚未出现,等等。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经营者进一步学习新《公司法》的有关内容,以便于投资和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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