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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穷人区”“富人区”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2:00 生活报

  刘涧南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9日,在上海国际地产大会媒体见面会上,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表示,“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住进‘富人区’。”

  粗看起来,此话不无道理。看看今天的房地产市场,“让富人先有房住”,富人住好房,普通人住经济适用房,似乎也很合乎逻辑。

  然而,仔细琢磨任志强的言论,就会了解到他的本意并不在于“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划分是否正常,而在于为自己描绘的“中国房地产未来”蓝图张目。联想他去年“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的说法,我们就知道,他的种种言论不过是宣称房地产商“只为富人服务”的合理性而已。

  选择为谁服务,是企业家的自由。正如“奢侈品”只能服务于特定的人群,正如奔驰、宝马不会人手一辆,宫殿般的豪华住房也只适合那些有“大款”、“富豪”称谓的人群。我们不能因此说,在中国不应该生产奔驰、宝马,也不能说,在中国不应该有“富人区”。但是,假如任志强把自己的一家企业的经营理念扩展到国家发展政策的高度,并且希望人民大众都接受这种理念,并进而影响国家机构的作为,那未免有“大言欺世”的嫌疑。然而不能不看到,任志强如此“口无遮拦”的目的可能恰恰是出于这种动机。

  的确,住房是最昂贵的商品之一,如果你的工资仅供养家糊口,那可以肯定,你一时不会成为房地产商的服务对象,更不会成为“只给富人盖房”的房地产商的服务对象。但是,富人需要住房,穷人也需要住房。任志强可以“只为富人盖房”,并不意味着穷人都应该去住露天地儿。而任志强的“富人区”、“穷人区”理论的本质,是放弃“穷人区”,只管“富人区”的“富人社会”理论。

  目前的土地使用制度,必然导致开发商追求单位土地面积的最大产出,只有盖豪华住房,才能高投入高产出。加上监管不力,所谓经济适用房用地往往转化成豪华住宅用地,普通百姓又甚至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凡此种种,反映出目前的住房开发制度远远不能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任志强“只给富人盖房”的经营策略,真的能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之后,所有的人都住进“富人区”吗?很值得怀疑。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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