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抢来的钱买不到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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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3:18 信息时报 |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如果抢到手,我和姐姐都不用为学费发愁了!” ———河南南阳的高三学生李席说。为筹集198元资料费,他到储蓄所内抢走了储户3万元现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抢夺罪对其提起公诉。 出处:《东方今报》 点评:知识改变命运,以贫穷来交换知识是“教育致贫”现象下的正常选择,但用犯罪来改变命运,则是可悲的选择。 “没想到,金耳环没偷成,逃跑时还遇上个特能跑的民警。” ———在南宁抢金耳环的两名嫌疑人狂奔了数公里后,终被擅于长跑的警察徒手抓获。疑犯说,他们多次作案逃跑从未被人追上,这次算是遇上对手了。 出处:《当代生活报》 点评:这句话表面上是赞扬警察,实质上是给警方敲了一记警钟:打击犯罪,一两个体质好的警察是远远不够的。 “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 ———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近10万贫困生将享受中央和地方提供的免费教材。与其他学生领到的课本不同的是,他们的课本上盖有“免费”的印章。此举引起议论,一些家长担心会给贫困生心里蒙上阴影。 出处:《长沙晚报》 点评:做点好事,不忘显露出施恩的形象,这是一些地方干部惯有的作派,这个陋习又岂止是一些贫困孩子的阴影? “我仅仅因为腰疼去检查,竟然被说成是严重的‘性病’,还开给了我2000多元钱的假药。” ———昆明市民刘先生听说某医院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请来不少专家坐诊,便前往看看自己的腰,结果被诊出了“性病”,买药回家一吃,竟双腿发抖,四肢软弱。经药监部门鉴定,全是非法自制的药品。 出处:《春城晚报》 点评:病人和医生都病了,病人病在盲目信任,医生病在良心变质。都得好好治治! “从小学一年级读起,一年级一年级地跟着其他同学读,直到读满初中。” ———云南石林县19岁的青年孙路春如是说。不久前,他辞掉了在昆明的保安工作,进入小学课堂圆十余年来的读书梦。 出处:《都市时报》 点评:19岁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可笑的是谁?椿桦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