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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冷静看待物权法审议进程延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3:57 新华网

  程计山

  物权法草案审议进程延迟的消息传出后,北大法学院的巩献田教授遭到了诸多批评,他通过公开信提出物权法草案违宪的说法也惹来巨大争议。在读了有关争论和批评之后,我想既然物权法在社会生活中如此重要,那么在强调法制建设需要物权法的同时,为求得一部严谨科学的法律,相应延缓立法进度,以更充裕的时间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并非坏事。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巩献田教授作为一名宪法学者,一名普通公民,他是否具有对物权法草案说“不”的权利?至于说有的观点批评巩教授的观点为“极左”思潮的产物,这本身已超出了学术的争论而变成了人身攻击。退一步而言,即便巩教授的观点属于“极左”思潮的产物,但“极左”也好,“极右”也罢,只要不违反宪法,为什么就不能在制定法律时予以表达呢?

  虽然

物权法草案在去年由最高立法机关公布征求全社会意见,但征集到的意见,绝大多数都是对草案中某些具体的规则、具体的条文发表的意见,对草案的整体合宪性、合理性进行质疑的观点很少见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制定任何法律时,首先就应当从合宪性与合理性这样的高度上进行探讨。具体到物权法,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草案是否真的违宪,而在于我们制定法律时是否缺少了合宪性的思索和争论?在缺少对物权法草案整体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认真的思索前,就由立法机关付诸表决,显然是不理性的。而巩教授的质疑,使立法机关延缓了草案审议进程,本身就说明巩教授提出的问题有其价值,同时也显出立法机关的理性。

  其次,即便是最高立法机关所公布的征集意见之中,也未见到相关专家、学者对于相关意见进行认真地回应、辩论,至少说明在草案的一些细节上,全社会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所谓“多数人”的意志尚未确立。立法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延缓物权法草案审议进程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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