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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判决 刘翔申请对《精品购物指南》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5: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月21日,刘翔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一中院对《精品购物指南》的二审判决。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

  据媒体较早前报道,去年12月15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精品购物指南》侵犯刘翔肖像权的侵权行为成立。《精品购物指南》在三十日内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两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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