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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06年度鼓励外经贸发展有关政策境外注册商标最高补助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6:32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许莲)2月19日下午,全市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工作大会下达了2006年度全市外经贸工作指标:外贸进出口工作目标36亿美元,比去年增长15%,其中出口目标23.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工作目标3.5亿美元。为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的完成,会议还公布了2006年度鼓励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其中,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最高可获补助5万元。

  根据鼓励政策,在外贸出口方面,各区县、高新区和部门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出口工作目标,奖励人民币10万元;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市里统一组织的经贸结合的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的开拓活动,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补贴70%,给予每个企业一名参展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补贴70%,对日、韩等亚洲市场的开拓活动,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补贴50%;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和海关统计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实行增量奖励,出口比上年每增长100万美元,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奖励人民币1万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奖励人民币2万元;鼓励外贸出口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对当年通过ISO国际系列认证、产品认证和国际SA8000认证的企业补助认证费的50%,单项最高补助5万元;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当年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的企业,补助境外注册费的50%,每个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加大医药出口扶持力度,出口比上年每增长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万元。

  在鼓励利用外资方面,对完成FDI工作目标的区县、高新区,奖励人民币1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增加100万美元,增加奖励人民币1万元。我市还鼓励引进外商投资大项目,其中,单个外商投资项目注册外资超过1000万美元,并且当年到位500万美元以上和单个外商投资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累计外资额实际到位1000万(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奖励人民币10万元,实际利用外资每超出100万美元,增加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单个实际利用外资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累计外资额实际到位3000万(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另行奖励20万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其中,单个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增资额当年到位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奖励5万元,实际利用外资每超出100万美元,增加奖励人民币1万元。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被确认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此外,我市还鼓励企业“走出去”,当年在境外设立经营性公司和生产性企业等机构,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对其在境外发生的费用每个企业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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