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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8:22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2月21日电(曾华锋)甘肃省文物局近日为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出台应急预案,一旦境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或者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等重大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省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4小时;省文物局接报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小时。

  据介绍,预案规定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甘肃全省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破坏、丢失的事件。按照文物的珍贵程度和受损程度,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遇到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要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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