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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花园案600多业主被追为原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31 东南快报

  本报讯8名业主认为开发商将住宅楼底层用作他途,近日将中港花园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其恢复架空层原状。厦门市湖里区法院禾山法庭受理此案后,追加中港花园其他600多业主为原告。

  如果没有业主表示放弃权利,这将成为厦门原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起讼的8名业主称,按规划,中港花园二三期11-12号、15-18号楼的住宅底层是架空用来停车的。从2002年至今,开发商陆续占用架空层作为宿舍、售楼处、物业管理室、私人车库等。

  法院认为,“中港花园”全体业主是这起诉讼的共同所有权人,事关全体业主利益,于是追加“中港花园”所有业主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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