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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车 可先征后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1:36 东南快报

  本报讯车辆年费征缴开始趋向人性化,本地车长期在外可“先征后退”。

  昨日,厦门市路桥公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德彬透露,针对在厦挂牌但长期在外省使用的车辆,两桥通行年费将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

  据介绍,该政策主要是针对长期在外省行驶、从不使用进出厦门岛通道的在厦挂牌

车辆,包括单位车辆和私家车。

  据悉,“先征后退”的具体办法为,企业或车主今年先缴纳一年年费,到2007年缴费时,可向征费机构提出年费退还申请;若该申请通过征费机构审核,将退还2006年已缴年度通行费,以此类推。

  林德彬强调,对申请退费的审批会非常严格,如发现车辆恶意拒缴年费将收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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