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不准用于教师个人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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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05 重庆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教委获悉,我市加强对学校所收取择校费的管理,明确规定严禁将择校费用于教师个人福利。同时正酝酿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减少择校费金额,让更多的学生能读得上好学校。 记者汤寒锋网络编辑:翁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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