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依法满足富翁还乡的政治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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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2:20 东方早报 |
空军指挥学院 郭松民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山西河津市一位做煤焦生意发了财的亿万富翁张高升,日前决定回故乡樊家庄村当村委会主任。张高升出手是很大方的,他承诺要投资办学,建有线电视,为村民承担部分电费等,还有一点格外意味深长,“九名村干部的工资由他来发”。 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在用金钱来对政治权力进行赎买,客观上实现了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合一。对村民们来说,接受这样一种约定,等于是在卖身契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对张高升来说,只要他愿意,已经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他在当地成为奴役性的社会控制力量。 这样的判断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不难想见,一旦当他个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在经济上、政治上已经依附于他的村民会服从谁?忠于谁?一旦他个人的利益和村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工资由他来发”的村干部又会服从谁,忠于谁? 更可怕的是,待他正式“登基”为“庄主”之后,当地的社会控制机制也会因此而发生畸变,即由个人直接向社会负责的“个人-国家”的现代模式,退化为由“庄主”向社会负责的“个人-庄主(豪强)-国家”的前现代模式。 令人忧心的是,对这样一种前景,无论是社会还是相关的党政机构,反将其作为一种经验来四处推广,沾沾自喜于找到了一种快速致富的捷径,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种饮鸩止渴。可以预期的是,“土围子”大量出现之时,也就是国家法治的力量在农村消解之日。 空军指挥学院郭松民 |